结论:
公司换法人和股东后,之前所欠债务通常由公司偿还,若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受让人知情时需承担相应责任,原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一般无需担责。
法律解析:
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公司换法人和股东后,之前的债务依然由公司偿还。若原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况,公司可要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也能主张受让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原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的,通常不用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您在公司债务、股东责任等方面有法律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