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著作权专题 > 历次修改著作权法的修改

历次修改著作权法的修改

著作权法修改的问题,根据著作权修改:第二条修改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二、第三条修改为:“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最新修订:2024-02-24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