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从犯地位,指出其在贷款诈骗犯罪里仅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像只是帮忙收集资料,没参与关键决策,按法律规定,从犯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强调主观恶性小,说明从犯是受他人诱骗、胁迫才参与犯罪,并非主动想犯罪。
(三)阐述有悔罪表现,比如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罪行、积极退还赃款赃物。
(四)表明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从犯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风险,宣告缓刑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
(五)提供社区愿意接纳、监管的证明材料,提高缓刑辩护说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