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走私罪有这四个特点。
首先,它的主体不是一般人,而是特殊的,得是海关工作人员这类有监管职责的人。
其次,从主观方面来讲,那是故意的,就是明明知道这是走私行为,却还是选择放纵不管。
然后,客体是国家的海关监管制度,这就意味着它损害了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的监管秩序。
最后看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放纵走私,并且得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比如说看到那些有走私嫌疑的货物、物品,明明应该去查验、扣留,却不做这些事,或者故意拖延查验、扣留的时间等等。
要是海关工作人员有了这些行为,并且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了,那就有可能构成放纵走私罪,到时候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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