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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中能否申请做笔迹鉴定

1、民事案件审理中,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该提供证据及期限。

2、对于一审没有申请笔迹鉴定的,或者申请鉴定又撤销申请,没有充足理由的,在二审审理时候不能再申请鉴定;

如果是一审已经申请鉴定,因为一审法院没有法律依据却不予批准的,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鉴定未能做出的,可以再申请鉴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

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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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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