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通常涵盖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或是夫妻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等体现出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还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背负的债务。
对于这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然而,倘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背负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一般就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
不过,倘若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就不能简单地认定为个人债务。
在判定债务性质时,需要全面综合地考虑债务发生的时间、用途以及双方的约定等诸多因素,以此来准确确定债务的归属和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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