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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张芳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层
    5.0

    来自15人评价

    帮助人数:1627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0-2694-5029
    更多> #律师简介:张芳律师:法学本科学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在读。有涉外企业的工作经验,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公司相关法律业务及房产建工领域的法律事务,目前和团队正在研究企业合规,重点是数据合规方面的法律法规,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最为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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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胡超清律师
    广东格祥(宝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一期A栋1504~1505室
    5.0
    帮助人数:980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6-6591-2713
    更多> #律师简介:胡超清律师,女,法学本科学历,曾执业于江西启光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广东嘉银律师事务所,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2009年开始从事法律理论知识的深度研究,受聘于江西某基层人民法院书记员岗,在岗5-6年期间,对于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案件均有涉及,已具备法官审理案件的思维;而后在深圳某融资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在岗已将企业的法务工作流程化,搭建风控团队,为企业减少相关损失。2017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胡律师在企业类和诉讼类领域经验丰富,善于站在法律角度上平衡企业与员工、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等产生的问题,诚信、踏实,法律功底深厚,在企业类(风险筛查、风险控制、规章制度等)、婚姻类(离婚、婚内财产分割、抚养权等)、家庭类(赡养、继承等)、人身损害类(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商事类(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担保等)、仲裁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座右铭:守志如行路,…行终生者鲜。行十里者不知也不得,行百里者略知、微得,行终身者知,必定是志存高远,也一定志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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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欧阳康律师
    广东德盈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广电金融中心22层
    5.0

    来自64人评价

    帮助人数:194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5-3073-4396
    更多> #律师简介:湖南人,90后,曾执业于辽宁大连,原辽宁团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目前执业于广东德盈律师事务所,任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在建设工程于不良资产处置领域主办过较多成功案例,有利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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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纪大柱律师
    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
    5.0

    来自20人评价

    帮助人数:45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85-6566-6869
    更多> #律师简介:纪大柱律师,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曾在某红圈律所(国内顶尖律所)工作多年,具有丰富和扎实的民商事诉讼、仲裁及强制执行等争议解决办案经验和公司治理、投资及股权合作、公司并购、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法律服务经验。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经营和股权、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房产纠纷和建设工程纠纷,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在取得胜诉判决的同时,尤其擅长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帮助当事人收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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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张金成律师
    广东普罗米修(福田)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好时代金融中心16楼C座
    5.0
    帮助人数:14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36-6258-7315
    更多> #律师简介:张金成,广西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法律职业资格证号为:A20096501040108,执业证号:1440320201066718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院毕业,硕士学位,大学英语六级,公共英语四级,能流利使用英语交流。该律师从事法律工作近15年,曾经在基层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到审判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办理各类案件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对房地产的运作、建设工程类索赔、刑事辩护的处理等具有较深的研究。现为全国优秀律所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合伙人律师、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张金成律师的工作原则和一贯作风。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共办理民事诉讼、刑事辩护、仲裁、非诉讼等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近亿元;成功办理了内外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改制,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减资、合并、分立、破产;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此外,张金成律师还先后担任50余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获得顾问单位的广泛好评。执业领域:企业法律顾问、建设工程、房地产纠纷、行政诉讼、劳动争议、等。笔耕不辍理论功底扎实多年来,张金成律师利用教学、工作之余进行著述工作,先后在《中国律师》、《深圳律师》等报刊发表《关于单位犯罪概念的探讨》、《再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刑事辩护律师的辩护技巧》、《浅析建设工程领域商事交易的责任认定》、《再论实际施工人的确定》、《再论如何判断病例的真实性、完整性》、《质保期满拒付工程尾款、质保金起诉法院全额支付》等论文数十篇。执业经历担任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宝安区招商局常年法律顾问担任深圳深港建设公司、深圳市金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电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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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建设工程纠纷 1465次阅读
  • 非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不规范操作所导致的事故,比如: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 #建设工程纠纷 1135次阅读
  • 施工出现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建设工程纠纷 1158次阅读
  •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76次阅读
  • 通过以下认定: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2、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1248次阅读
  •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1、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2、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59次阅读
  •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建设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居间合同原则上因属有效,居间费的收取也属合法。但建设工程的居间行为应限定在合法范围内,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建设工程纠纷 120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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