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公司有无独立签订工程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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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到的协议。勘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所以通常应当由专门的地质工程单位完成。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设计合同事实上上包括两个合同,初级设计合同,是为事项立项进行初步的勘察、设计,为主管部门进行事项决策而成立的合同;施工设计合同是指在事项决策确立之后,为进行具体的施工而成立的设计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筹建单位与施工单位就完成事项建设的建筑、安装而达到的合同。施工单位依照合同的限定完成建设安装工作,筹建单位接受建筑物及其安装的设施并支付报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两方当事人商量签订的,合同成立通常不需要准许。

2019-01-21 13:40: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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