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庭人员为爸妈二人、姐弟3人共5人,现在我父亲1户拥有有2处房屋,以上情况按照乡村1户1处宅基地原则村集体可否能够强制要回一处?

黑龙江 - 伊春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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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 伊春

  关于乡村宅基地,例如,国家征用乡村宅基地通常怎样赔偿  土地管理法关于宅基地的赔偿费限定: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限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赔偿。征用耕地的赔偿花费包括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赔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赔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019-01-06 09:1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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