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用人单位签订《员工聘用合同》,合同时限处罚为“试用时限”与“合同时限”,这样的合同可否为有效合同,本人手中的空白合同可否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欺诈。

江苏 - 泰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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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维权法务

地区:江苏 - 泰州

我与用人单位签订《员工聘用合同》,合同时限处罚为“试用时限”与“合同时限”,这样的合同可否为有效合同,本人手中的空白合同可否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欺诈。

试用期辞工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试用期去职无需借口、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能够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主管认可后去职比较妥当。《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限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2019-01-04 21: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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