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要他人已经违法占有的公共财物,这是贪污罪还是受贿罪?

江苏 - 盐城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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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专业法务

地区:江苏 - 盐城

请问,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要他人已经违法占有的公共财物,这是贪污罪还是受贿罪?

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相同点是:犯罪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两者又有如下区别: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018-12-25 11:29: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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