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要求的犯罪分子附要求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得到假释的罪犯制定肯定时限的考察,这段时限就是假释考验期。 根据《刑法》第83条的限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坐牢罚无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坐牢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时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限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时限为10年。 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限定,假释考验时限,从假释之日起计量。 通常来说,假释考验期间,不计入刑罚执行的期间。
2018-12-15 15:22: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