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法院裁判一百多万,强制执行两年了,肇事方没有能力偿还,肇事方可否坐牢 意外导致一人重伤,伤残2级加两个10级,坐牢能判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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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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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时限为两年。《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出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路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肯定时限内执行,也能够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经过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议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借口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借口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裁判、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流程解决;与原裁判、裁定无关的,能够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限定。前款限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限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量;法律文书限定分期履行的,从限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量;法律文书未限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奏效之日起计量。

2018-11-10 16:0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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