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13910813902
在线咨询
服务时间:09:00 - 21:00

说是再一个月内必须做出伤情判定,派出所已经把犯罪人抓住了,请问派出所这样做合法吗,并且说已经立案了,无导致丧命,否则就把犯罪人放了,还有伤情判定可否能够申请重做我弟弟前几天被人捅伤颈动脉了由于抢救及

新疆 - 乌鲁木齐 家事纠纷
1位律师回复

洪昊律师

139108139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

关于司法判定组织的选择,能够由公安机关指定,或者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来选择委托专业的判定组织进行判定,根据《司法判定流程通则》第十一条司法判定组织应当统一受理司法判定的委托。第十二条司法判定组织接受判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判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判定事项所需的判定手续。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本通则所指判定手续包括检材和判定资料。检材是指与判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判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判定事项有关的记录。判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判定组织的名称、委托判定的事项、判定事项的用途以及判定要求等内容。委托判定事项隶属再次判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司法判定组织提供真实、完整、充足的判定手续,并对判定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判定组织和司法判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判定意见。第十四条司法判定组织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判定事项进行审查,对隶属本组织司法判定业务范围,委托判定事项的用途及判定要求合法,提供的判定手续真实、完整、充足的判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对提供的判定手续不完整、不充足的,司法判定组织能够要求委托人增加;委托人增加齐全的,能够受理。

2018-11-10 16:01:4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乌鲁木齐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洪昊律师北京-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