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楼下业主把一楼承重墙上开了窗口,城管责令整改,楼下业主一再推迟,我怎样能申请强制执行,我可不能够根据物权法诉讼他恢复加固赔偿,根据刑法第114条他是不是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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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导致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使人重伤、丧命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18-11-09 07:1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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