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流程虽然与第一审流程相同是基于当事人行使诉权而产生的,但两者却存在着以下差别: 第
一,审级分别。一审流程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流程,而二审流程却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流程。 第
二,审判流程发生的原由不完全相同。一审流程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行使了诉讼权,二审流程的起因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诉讼权与上诉权虽然同属诉权,但其直接目的是分别的。行诉讼权是要求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运用法律,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上诉权的直接目的是请求上级人民法院审查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及适用的法律,以改变一审裁判,从而达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终极目的。 第
三,任务分别。第二审流程除了完成同一审流程的相同任务――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纷以外,还担负着体检、监督下一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 第
四,适用的流程分别。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既能够适用普序,也能够适用简易流程;而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适用二审流程,二审流程中无限定的,应适用普序中的相关限定。 第
五,裁判的效力分别。二审法院对第二审案件作出的裁判宣告后立即奏效,为终审裁判;而一审案件的裁判有奏效与不奏效之分,应予当事人在法定时限在行使上诉权。
2018-11-08 00:39: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