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采购的设备按合同到货期延时了一个多月,但合同中无限定延迟一天扣多少钱?我俩公司还能因交期扣货款吗?合同法中可否有相关限定另外,我司后面采购中怎样制定交货延时的扣款条款合法且可执行?多谢专家们指点

广东 - 中山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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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平等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法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职责的条款,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另一方商量的条款。
2、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限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职责、加重另一方职责、排除另一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 式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有一条限定
1、第六条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职责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惹起另一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法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法提示及说明义务承受举证职责。

2018-10-25 01:2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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