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打电话给被告,被告以在外省工作忙为因不愿意回太原娄烦接传票,我让法院一同去被告爸妈处送传票,法院无去。法院通知我如果我再找不到被告就只能撤诉或送还了,我该咋办?谢谢

浙江 - 台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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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分别意离婚的,另一方能够直接去法院诉讼离婚,可否裁判离婚需要看两方之间夫妻感情可否破碎,如果破碎法院会依法裁判离婚,被告拒却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却以破碎法院会裁判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议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碎,调解无效,应允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允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另一半者与他人同住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凌虐、抛弃家庭人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碎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议离婚诉讼的,应允予离婚。

2018-10-19 15:2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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