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公司与承运人签订了每月10000吨煤炭水路运输合同,应予在途重量损失1,如免除其合同应予范围内的损失,可否会被认定在有意伙同他人贪污或盗窃。期盼您的回应。谢谢

江西 - 南昌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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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仲裁法务

地区:江西 - 南昌

你好,应当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不知你的合同中可否对此现象进行商定,如果有可遵行,如果无建议完善合同,对于超出正常损失情况的处置。如果贵公司免除应予范围内的损失,不会被认定有意伙同他人贪污盗窃。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2018-10-10 13:5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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