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公司与一食品加工公司签订一份购销合同,商定,但该公司至今还未向我俩公司支付相应的货款。请问:债权人在未履行债务前,能否领取提存物?

湖北 - 武汉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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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法务在线

地区:湖北 - 武汉

您好,贵公司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对托付地点商定不明确,且经商量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按照法律的限定,贵公司托付的货物需要运输的,当贵公司将货物托付第一承运人后即视为完成托付义务,即贵公司将货物托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交货地点。

2018-10-03 18:25: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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