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我老公与人合伙做生意,于是用我的姓名在乡村信用社贷了10万元,这笔借贷已经逾期了两年多,而且我俩未收到任何书面催款通知书,请问可否过了诉讼有效期吗,我还有无保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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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维权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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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限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决裂格的商品未表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遗失或者损毁的。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量。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出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能够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出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由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量。
  诉讼时效因提诉讼讼、当事人一方提议要求或者认可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再次计量。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限定的,依照法律限定。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135—141条

2018-09-29 00:4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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