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机关搜查的法律依据: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捕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能够进行搜查。第一百一十二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亲属,街坊或者其他证明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第一百一十三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亲属,街坊或者其他证明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亲属在逃或者拒却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2、如果公安机关履行了相关合法手续,能够搜查你家,这是符合法律限定的。
2018-09-10 15:3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