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两个自然人股东,之前是大陆身份时设立的公司,后续再转增资本,但是按现行法律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增后,原有两个香港身份的自然人股东给钱额度增加了,这样会使内资公司变成外资性质吗?

新疆 - 喀什 经营管理
1位律师回复

彩礼纠纷法律服务

地区:新疆 - 喀什

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职责公司的股权转让?需要考虑具体情况,原则上这四个股东将股权全部或部分给钱后股权转给一个自然人时,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如果股东人数变为一人,则必须符合《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特殊限定。

2018-09-08 07:45:5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喀什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北京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