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十八岁参与多起抢劫绑架案件要怎样处置?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吗?

西藏 - 林芝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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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 - 林芝

你好,只要已到16岁,就应当负刑事职责,满十八岁参与多起抢劫绑架,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实行数罪并罚,不满十八岁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第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
(四)屡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使人重伤、丧命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根据《》第条,【刑事职责年纪】已到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职责。已到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有意杀人、有意伤害使人重伤或者丧命、蹂躏、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职责。已到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看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能够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已到七十五岁的人有意犯罪的,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8-06-13 20:3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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