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征地,法院说是有意毁坏财产。价值3万多。开庭3个月多了还没判,人关了7个月多。

江西 - 新余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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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有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做法。本罪的主体是通常主体,凡达到刑事职责年纪且具有刑事职责本领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做法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由导致的。做法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立场,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有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8-05-17 12:0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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