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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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某商品楼房烂尾,至今为止无进展,屡次询问政府部门无果,法院已封购房款怎样解决

江西 - 上饶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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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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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案隶属房屋买卖合同纷争。
2,你与另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成立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你们之间的买卖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
3,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商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私行变换或者解除合同。你们应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的限定,严格并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4,你们已经超出交房时间2年了。还无交房,开发商隶属违约,应当承受违约职责。
5,如果你们在合同中商定了违约金开发商违约,应当按照商定支付违约金。
6,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索债务,经催告后在合法时限内仍未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限定,出卖人迟延托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法时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商定的除外。如果你催告开发商交房,开发商在合法时限仍然无交房,你能够要求解除合同。
7,合同解除后,你有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息金,如果还导致了其他损失,有权要求他赔偿损失
8,借贷合同隶属您与银行之间建立的借债合同关系,你方能够与银行商量,用开发商所退还的购房款偿还借贷,解除借贷合同。

2018-04-18 15:01: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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