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窃构成盗窃罪,给予受害者多少精神损失费

江苏 - 盐城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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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盐城

  
1、不知情不能构成盗窃罪。此罪在主观方面要求是有意,明知而为之。过失不构成此罪。  
2、至于予以被害者多少精神损失费以及赔偿,只能由两方商量。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单独提议的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赔偿要求。  相关法律限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限定》法释〔2000〕47号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到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到物质损失的,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做法遭到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18-05-08 10:35: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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