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法律问题第一是由本地税务局建造的房子,出售给了其员工,后来它的员工进行了售卖债权人应该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浙江 - 丽水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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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优选法务

地区:浙江 - 丽水

你好!第一个问题:房产在物理上属于物,在状态上表现为存在的建筑,在法律上被视为不动产。在产权属性上有待进一步商榷,但是要提醒注意的是,房屋买卖包括多次转卖并不等同于产权属性的确认、变更等。第二个问题:既然被法院强制执行,就说明该房屋存在可执行条件,而拍卖只是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是法院可以选择采用或者不采用的。对于债权人而言,只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利益,但是注意不得行使对房屋的直接处置、抵充等行为。

2017-05-01 00:0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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