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大同优选法务
地区:浙江 - 丽水
你好!第一个问题:房产在物理上属于物,在状态上表现为存在的建筑,在法律上被视为不动产。在产权属性上有待进一步商榷,但是要提醒注意的是,房屋买卖包括多次转卖并不等同于产权属性的确认、变更等。第二个问题:既然被法院强制执行,就说明该房屋存在可执行条件,而拍卖只是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是法院可以选择采用或者不采用的。对于债权人而言,只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按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债权及其他权利利益,但是注意不得行使对房屋的直接处置、抵充等行为。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