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前一男子到我家门口辱骂我老公与有姓女子有不正当关系,当街对我夫妻俩破口大骂我想要怎样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我的名誉权?

新疆 - 喀什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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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法务团

地区:新疆 - 喀什

民法通则第101条限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能够要求赔偿损失。同时公民因名誉权受到算还的还可提起精神损害

2017-11-09 22:5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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