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咋办?

广东 - 东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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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百科

地区:广东 - 东莞

法律分析:


离婚冷静期一方同意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申请的,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日内,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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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女方提出离婚还应当返还彩礼钱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是否要退还彩礼钱给男方,要看是否有符合规定的情形。要是不具有法定退还彩礼情形的话,即使是由女方先提出离婚,那也不需要退还彩礼钱给男方。当然,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彩礼是例外情况。


相关补充2:


离婚后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023-02-21 15:19: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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