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程序是如何的?

湖北 - 咸宁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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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法务

地区:湖北 - 咸宁

法律分析:


离婚调解程序如下:


1、申请调解。离婚案件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调解,或者由法院依职权主动开始调解。


2、调解动员。法院审查案件,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离婚调解。法院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


3、协商调停。当事人交换意见,法院进行居间调停。


4、调解结束。当事人经过调解后,达成离婚协议,或者没有达成离婚协议。法院要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制作调解书,或者是进行判决。


调解的结果有以下几种:


1、双方同意和好,原告撤回离婚诉讼。男女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和好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离婚。法院根据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内容制作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签收。离婚调解书,与法院作出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当事人婚姻关系合法解除的依据。


3、双方调解无效,继续离婚诉讼。男女双方当事人调解后并没有和好的,同时没有达成离婚协议,感情确已破裂难以恢复和好,法院应该判决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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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同居彩礼纠纷未婚同居离婚彩礼该怎么样分


彩礼应当返还。


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相关补充2:


离婚应该如何确定抚养费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0 16:5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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