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后不去领证如何办?

山东 - 济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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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谈判法务

地区:山东 - 济南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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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女方提出离婚哪些情况下可以要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相关补充2:


离婚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0 16:40: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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