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男方欠的外债,女方是有义务偿还吗

宁夏 - 吴忠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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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宁夏 - 吴忠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男方欠的外债女方是否有义务偿还取决于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女方有义务偿还,反之女方则没有义务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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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因为彩礼发生纠纷处理的方式:


一般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和解,无法和解的,可申请第三方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且当事人因主张返还彩礼产生纠纷的,需证明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等情形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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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023-02-20 16:2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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