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妇女罪量刑标准?

黑龙江 - 鸡西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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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法务团

地区:黑龙江 - 鸡西

问题解答:刑法中没有规定骚扰妇女罪,对于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构成强奸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要看案件的具体情节,如果得到被害人的的谅解,量刑可能会轻一些;另外一些骚扰妇女,但是没有具体实施强奸行为的犯罪行为,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022-12-21 16:31: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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