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海南 - 省直辖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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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导顾问

地区:海南 - 省直辖

问题解答:
湖北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3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12-20 15:1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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