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申请有哪些受理条件

浙江 - 丽水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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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法务

地区:浙江 - 丽水

离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当事人持有,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
(五)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5条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八条

2021-08-13 13:4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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