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违约的情形有哪些,逾期还款的利息怎么计算

江西 - 赣州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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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法务团

地区:江西 - 赣州

总的来说借款人履行合同义务或是不按约定履行都视为违约。当事人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1-07-25 11:5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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