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是什么

湖北 - 恩施 公司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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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解析法务

地区:湖北 - 恩施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规定为《公司法》第72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1-07-21 15:35: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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