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

山东 - 济宁 债务债权
1位律师回复

武隆区法务团

地区:山东 - 济宁

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6条规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021-07-14 09:44:2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济宁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北京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