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过程中损坏,物流公司不予赔偿,该如何维权

湖北 - 十堰 公司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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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咨询助手

地区:湖北 - 十堰

当事人委托物流进行货物运输的,双方就成立了运输合同,物流有义务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地,如果造成货物损坏的,应根据合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1-07-07 14:3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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