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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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是否可以要回其被继承的

贵州 - 安顺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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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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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

自然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唯一原因,而自然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情形。宣告死亡是被自然人在法律意义上的生命终结,可能事实上仍然存活于世。因此,司法实践中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即人民宣告了该自然人的死亡且根据该自然人的死亡依法完成了继承后,该自然人又重新出现了。那么重新出现的被继承人能否要回其被继承的财产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的,如果其不要求继承人返还其财产的,则法律不强制要求已取得财产所有权的继承人返还其继承的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要求继承人返还其继承的财产的,继承人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复存在的,由继承人应当给予被继承人适当补偿。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因此发生了争议,则需要另外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依法进行审判。 可见,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有权利要回其被继承的财产,但是具体能否要回,要根据实际继承的情况以及继承人对所继承的财产的保管和使用情况等来确定。

2021-06-30 09:4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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