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管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如何进行诉讼

山东 - 泰安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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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纠纷法律通

地区:山东 - 泰安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管辖约定不明,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选择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2021-06-27 06:04: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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