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可以享受病假工资,比正常工资低一些。被扣的工资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就是合理合法的。如果超出法律规定扣除工资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2021-06-25 18:11: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