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变卖财产,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 - 大庆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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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说法

地区:黑龙江 - 大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
首先在对于非法变卖财产行为进行认定的过程当中,非法变卖财产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一,采用各种非法方法和手段,将他人控制之下的财物,转移到行为人的控制之下据为已有,如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等犯罪

二,将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应当退还而拒不退还,非法据为已有。

三,非为据为已有,而擅自动用自己经手、管理的财物的。
2、
其次作为非法变卖财产的侵犯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经济价值,其具体的形式可以是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具有经济价值的财物,也可以是代表一定经济价值的倾货币、有价证券或者有价票证。同时,作为对象的财产必须具有所有关系,即必须是依法归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所有的。如果是无主物或者遗弃物则不能成为犯罪对象。
债权人私自扣押变卖债务人财产讨债法律允许吗
债权人扣押变卖债务人的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民法理论上称之为自力行为,又称自助行为或自力救助,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对其享有和行使的民事权利在受到非法损害或妨害时,以其力量(民事行为)加以自我保护的民事行为。权利人为保全自己的权利,不经过司法程序而以自己的强力对他人的人身自由加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加以押收或毁损,法律上允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的行为。由于任意拘束人身、押毁财物易引发更大争议或冲突,文明社会原则上禁止自助行为,但并非绝对禁止。

2021-06-11 18:00: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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