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可以视为撤诉。
1、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可以视为撤诉。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通常不会支持赔偿双倍房钱的要求,因为该数额过高,法院可能适当判决你支付一部分违约金的。第二,被告不到庭,对于维护被告的权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不去法院会依法宣判,公告送达,并可以强制执行。但由于A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起诉立案大约一个月之内会开庭,如果开庭当天,原告不到场,可以视为撤诉,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场的,可以缺席判决,并且对被告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如果几次传唤,被告还是不到庭的,可能会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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