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举证规定有哪些?

云南 - 普洱 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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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答疑法务

地区:云南 - 普洱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民法管辖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对于个人民间借贷的具体起诉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起诉事项所认定的相关情况是不同的,如果对有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2021-05-12 11:4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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