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是本来说要从我们这边办理借贷,结果他们是以诈骗的名义在这边进行,那么对于这种的话,我们是如何通过起诉来进行维权的呢?

吉林 - 长春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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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纠纷法务

地区:吉林 - 长春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2021-04-15 18:4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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