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新疆 - 喀什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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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法务团

地区:新疆 - 喀什

1、公证申请表;

2、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

3、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

4、县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

5、被拆迁物的产权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

6、补偿、安置协议草稿;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果是企业决定用地的话,那么商业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是可以协商的,这个在法律上也没有什么固定的标准。乡政府的市政拆迁的就是带有强制性的补偿协议,也是政府单方面拟定的,普通企业的话,不跟当事人协商好了拆迁标准是没办法动迁的。

2021-04-15 00:5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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