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怎么处理呢?我们单位有个司机被抓了,原因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现在还没有放回来,醉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

甘肃 - 陇南 交通事故责任
1位律师回复

海西法务

地区:甘肃 - 陇南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2021-04-13 21:23:1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陇南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