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鉴定启动方式有哪些

江苏 - 南京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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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纠纷调解法务

地区:江苏 - 南京

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

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

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有很大的差别,医疗纠纷一般都是民事诉讼,而医疗事故可能会是民事诉讼,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区别在于成立医疗事故必须要具备几个要件,包括要有违法、过失行为等。

2021-04-12 20:0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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